2021-11-18 10:41:56
培养目标: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,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,具备运用音乐技能进行音乐教学的能力,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师。
就业面向:
毕业生能在幼儿园、小学、社区、文化机关和媒体单位从事音乐教育教学、研究、创作、编辑、评论、管理等工作。
主要职业能力:
1.具备演唱、演奏、舞蹈等方面的单项表演技能以及舞台表演的综合能力;
2.具备音乐教育或音乐教学能力;
3.具备音乐节目的编导及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能力;
4.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;
5.具备较强的独立学习、实践与创新及音乐教科研能力。
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:
1.核心课程
声乐、钢琴与伴奏、乐理、视唱练耳、中外音乐史及名作欣赏、音乐作品分析与儿歌创编、和声与即兴弹唱、音乐教学法、艺术概论、教育学、心理学等。
2.实习实训
在校内进行声乐、钢琴、舞蹈、合唱与指挥、即兴伴奏、舞台表演、活动策划与组织等实训。
在小学、社会培训机构专业文艺团体进行实习。